先用相同出手數,排除一個容易混淆的地方

本篇以兩份虛構單場紀錄比較:甲、乙都投20中10,甲的10次命中包含2顆三分,乙則包含6顆三分。兩人的投籃命中率都是10÷20=50%,單看這欄無法分辨得分價值。

把罰球暫時放到一旁,甲的投籃得分是8×2+2×3=22;乙是4×2+6×3=26。相同20次出手,乙從投籃多得到4分,並不是紀錄表漏算命中率。

原創對照:兩人同樣投20中10,不含罰球
欄位
三分命中26
兩分命中84
投籃得分2226
FG%50%50%
eFG%55%65%

把三分多出來的一分,換回兩分球單位

有效命中率的計算是(投籃命中+0.5×三分命中)÷投籃出手,再乘100%。這個0.5不是半次命中,而是把三分球多出的一分,換成半顆兩分球的價值。

甲的結果是(10+0.5×2)÷20=55%;乙為(10+0.5×6)÷20=65%。也可以用投籃得分驗算:甲22÷(2×20),乙26÷(2×20),結果一致。

高於100%不代表資料一定壞掉

再看一份短時間示例:只投兩顆三分,而且兩顆都進。一般命中率是100%,有效命中率卻是(2+0.5×2)÷2=150%。因為後者衡量加權價值,不是「命中機率」;不要把150%解讀成下一球超過百分之百會進。

反過來,若沒有三分命中,公式中的加權項就是0,有效命中率便和一般命中率相同。若出手數為0,分母也為0,不能硬算成0%;先看資料表以空白、破折號或其他方式如何呈現。

它沒有回答罰球與整場輸贏

假設甲另有10次罰球命中、乙沒有罰球,總得分便變成甲32、乙26;前面的55%與65%卻不會因此改變,因為公式不含罰球。較高eFG不等於總得分一定較高。

比較時請把同場與整季、個人與球隊分開。想理解一場比賽,可以先看eFG解釋投籃價值,再讀罰球、失誤與籃板等不同欄位;不要用單一百分比代替完整比分。